古籍

卷三十八 南公塞鼻

尚书李南公为河北提刑时,有班行犯罪下狱,案之不服,闭口不食者百余日。狱吏不敢拷讯,南公曰:我能立使之食。引出问曰:吾以一物塞汝鼻,汝能终不食乎?其人惧,即食。盖彼善服气,以物塞鼻,则气结不通。是以自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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